2015年3月29日 星期日

我們可能要做一件事

原發表於2014/12/02&05
會寫這兩篇文章是因為有人一直在盾冬的tag底下興風作浪。先是把某些作者的肉文拿來替換名字(把Bucky的替換成作者的),還有一直在吐黑泥,最後甚至是檢舉凡是有寫肉文的作者。我覺得你不喜歡看走開點叉就好,只因為你不喜歡,就要箝制別人的言論自由,這種行為非常可惡,前一陣子針對Evanstan雷文進行大規模攻擊的對家也是一樣。這些站在道德制高點對他人的言論指手劃腳,動不動就要掐要掛進行批鬥的行為,跟九頭蛇,還有紅衛兵,都沒什麼兩樣。





有感而發啦。互相尊重,互不侵犯,喜歡就點個讚,不喜歡就繞道,不是很難吧?大家都是智商正常的大人了,何必呢?搞得我覺得我們好像要做這件事一樣。


我現在不能晚睡,但實在很想說。

那個這兩天在lofter又是拿別人的文替換作者又是舉報別人帳號的人,或集團,或許你(們)是看這些文和作者很不爽,所以這麼做。在你(們)眼中這些文和作者很爛不配存在,應該用這種方式將之驅逐。

可是,同人創作本來就是有一個比較大的發揮空間,也是一個接觸寫作門檻比較低的方式,讓人人都可以自由地書寫他的想像。你(們)用這種方式,想要打壓這些"你們看不順眼的文和作者",和九頭蛇有什麽不一樣。和你意見不合的,你不喜歡的,就要予以消滅,予以打壓和批鬥,你和九頭蛇有什麽不一樣。

你(們)顯然覺得自己的感覺和意見很重要,所以要用這種方式表達出來,但你(們)不喜歡的文和作者,同樣也有存在的權力。你說盾冬圈子髒,把別人都雷去逆了還是哪裡,我無所謂,大家用腳投票,你看不順眼想去哪裡都可以,但你(們)沒有權力,要求別人不發言,不寫文,更何況是用這樣惡劣的手法,去阻止別人的存在。

而且如果你(們)對這些文和作者有意見,應該要用大號本尊上來論述你的觀點,對自己的言論負責,而不是自詡正義之士卻用免洗小號關評論這樣打了就跑的作法。

你或者你們,或許覺得自己才是真愛,別人寫的文太爛了汙辱了隊長。但我覺得,你們根本就不懂隊長用性命去維護的那種概念,就是無論正反,無論你喜歡不喜歡,都有存在的權利和發言的自由。"我反對你的意見,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力",這句話並不陌生吧。而你們的行為恰恰就是隊長最反對的那種,迫害他人自由的行為。

你們和九頭蛇根本沒有兩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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