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陣子我看到這本書的宣傳,說《戀人們的森林》日本耽美文學的開山始祖,出於好奇我就讀了。裡面收錄的四篇故事,除了第一篇是寫BG,其他三篇都是寫BL。老實說我讀完並不是很喜歡,不過,不是這本書寫得不好,只是我不喜歡這樣的感情而已。但如果喜歡冷酷霸道攻x妖豔美少年受的人,這本應該是你們的菜。
作者森茉莉是森鷗外的女兒,從小過著充滿昂貴舶來品錦衣玉食的生活,在父親的疼愛和文學薰陶之下長大,後來她結婚的對象,則是法國文學的教授,這些人生經歷很顯然影響到她後來塑造的人物上。就戀人們的森林裡三篇BL小說來說,她的攻無一例外都是「有錢、研究法國文學的學者或教授、冷酷俊美(像混血兒)」的高傲男子,而受都是非常美麗、甚至女性化的形象。然後攻對受都有很強烈的占有欲,這種愛到讓對方幾乎窒息的情感,就是我很討厭的模式。
畢竟是1961年出版的作品,所以在用詞上(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翻譯的問題),還滿老派的,例如妖豔、媚態。她在描寫人物的特徵時,會用上很多華麗的詞彙去形容,這點就非常耽美了。書中的男人們,雖然熱烈地愛著另一個男人,但他們和其他女性也有情感或肉體的糾葛,並不會特別強調性向和同志身分的認同。耽美文學通常不太著重關於性向的掙扎或探索,耽美更強調兩人之間濃郁的愛戀,這讓我想到以前有男同志侵門踏戶跑到BL版說腐女喜歡的BL小說根本不能代表真實世界的同志情感,同志自己寫的故事更深刻感人。我覺得這個人是不是搞錯重點而且非常沒有禮貌,耽美文學寫的本來就是女性想像中的男子間的戀愛,是我們自己對於情感上的滿足,跟同志文學本來就是不一樣的,都是一種文學的類別,故事呈現的角度和描述的重點不同而已,沒有誰高誰低,而且也沒發去你gay板,你是來靠背三洨?
不過,如果要從現代的角度來看,我不是很喜歡書中的某些人傷害女性來成全自己的感情。是的,你們愛得死去活來濃情蜜意,那這樣你就不要去招惹女人,或其他第三者嘛,最後一篇〈星期天我不去了〉就讓我看得很火大。「她是我殺的......可是達吉也跟我在一起......所以我不在乎......」對啦,你們兩個傷害了別人,手牽手下地獄很甜蜜,那被你在婚禮前夕用一張紙條悔婚拋棄的女人呢?看著女兒莫名其妙被甩傷痛欲絕的父母呢?對他們來說好像只是煩人的存在,這點真的讓我非常不爽。當然你去招惹人家最後惹禍上身也是有可能的,〈戀人們的森林〉這一篇就有這樣的安排。
〈枯葉的睡床〉裡甚至有對於女人非常刻薄的抨擊,主角義蘭的內心話:「女人一下子就過熟了。女人這種生物啊!荔於具有某種女人來自輕薄和無知的可愛,卻沒有女人的聒噪。據說有些女人還會要求,我獻出這麼多的愛給你,你也要報以相同的愛;或是我為你花了錢,你也該把錢還給我。世上還有比女人更下賤的生物嗎?搞錯對象的愚痴的媚眼、愚蠢的香水、被調戲時醜陋的表情、靠著髮裝和衣領裝飾,才能勉強看入眼的臉。」
WTF?
我不覺得這是森茉莉,身為女人,自己對女性的看法,我覺得她在第一篇〈波提切利之門〉描述的主角麻矢,是她心中理想的女孩。既美麗單純,同時又充滿誘惑慾望。〈枯葉的睡床〉這篇的主角義蘭的恐怖情人人設,是為愛入魔,誰都看不上,誰都很醜陋,眼裡只有情人荔於,對於荔於的強烈佔有慾還有因為他出軌而激發的忌妒心讓義蘭瘋狂,甚至愛他愛到殺死他,還打算死了一起追過去。有厭女情結在一般的男同志身上並不少見,那一段義蘭的內心話倒是把這種心態寫得很貼切。
我把現代的道德批判帶入60年代的故事可能不太公平。森茉莉描寫的情感就是如此,熾熱如火,將彼此燃燒殆盡,對於愛和美偏執的追求,哪怕洪水滔天也不在乎,在這樣激烈的情感下,也就不太顧慮其他人的感覺了。我說我不喜歡這樣的情感,純粹只是我個人喜好問題。就像前面說的,喜歡這類型故事和愛情的讀者應該也會喜歡這本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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